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答题考试——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考试题目
什么是不合格党员?
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、革命意识衰退、不履行党员义务,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不交纳党费、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、不起党员作用等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的党员
处理不合格党员的程序
01 初步认定
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,根据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结果,由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。
02 调查核实
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,形成调查核实材料,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。基层党委(具有进行调查,形成调查核实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,下同)可派人参加。
03 预审
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。对拟作出劝退、除名处置的,由基层党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。
04 讨论表决
经预审同意后,党支部召讨论开支部大会,通报对拟处表决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,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。
05 审批
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,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;对作出劝退、除名处置的,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,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。
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
党组织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,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、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三种。